关注我,让我成为你的专属小太阳吧
好消息!
近日
从市民政局获悉
为更好地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2019年7月1日起
合肥市执行新的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每人每年16318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3264元;
2---农村特困供养标准
每人每年9392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1634元。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9号)规定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据统计
截至2019年8月,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共33549人,其中城镇1706人,农村31843人。
根据本次调整规定
全市各级财政安排资金约2.8亿元,比2018年增加资金约1842万元,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赶紧转发出去
告诉有需要的人吧~
来源:合肥晚报
微信ID:ahfxtv
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