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19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六条通报,共计通报6人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其中五人被双开,一人被开除党籍。
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早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形式主义,给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大肆收受商人老板、下属礼品礼金。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职务晋升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早明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早明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早明光简历
早明光,男,1965年9月生,汉族,云南保山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2月至1997年11月,历任保山地区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正科级侦查员、龙陵县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11月至2001年7月,任保山地区保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腾冲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任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曲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7年12月至今,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原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杨道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原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杨道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道群理想信念完全丧失,纪律规矩意识荡然无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私欲膨胀、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利益。漠视群众利益,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扶持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卖公营私,大肆收受财物。为逃避打击,“围猎”执纪执法机关干部,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
杨道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道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杨道群简历
杨道群,男,普米族,云南兰坪人,高中学历,1946年8月出生,1964年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至1993年9月,历任兰坪铅锌矿供销科科长、矿长、党委书记;1993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享受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正职待遇、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06年12月退休。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刀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西双版纳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刀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刀勇理想信念丧失,为搞政治攀附,毫无底线地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执纪破纪,执法破法。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长期接受他人高档宴请,收受他人礼品。封官许愿,谋取利益,隐瞒房产。从事营利性活动,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力安排他人在未消费的情况下刷卡充值,以茶谋私,为亲属谋利,收受他人礼金并接受投资款。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中,泄露线索处置情况,徇私舞弊,从中谋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刀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刀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刀勇简历
刀勇,男,傣族,1967年3月出生,云南景谷县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历任思茅市公安局副局长,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正处级副主任;
2011年12月,任云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副厅级);
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7年9月至今,任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云南省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华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华松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在工作招录、发展党员、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污染了临沧的政治生态。
李华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华松简历
李华松,男,汉族,中共党员,云南临翔区人,大学本科学历,1962年10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临沧县马台乡乡长、马台乡党委书记、凤翔镇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凤庆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等职。
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凤庆县委书记;
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临沧市委常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2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临沧市委常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
2017年2月至今任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曲靖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崔永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曲靖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崔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永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车辆号牌,违规收受他人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崔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职业操守淡化,纪法意识淡漠,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道德滑坡,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议、曲靖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孙加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曲靖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孙加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加友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烤烟“责任制”奖金;充当黑势力“保护伞”;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晋升提供帮助,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履职过程中疏于管理,失职失责;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加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其理想信念丧失,忘记初心使命,背离党的宗旨,组织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道德滑坡,追求低级趣味,贪图奢靡享受,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充当黑势力“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议、曲靖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加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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