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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关于文学

阅读量:3611028 2019-10-20


一条大河是水的迷宫,丛林是树木的迷宫,城市是街道的迷宫,图书馆是人类思想的迷宫。           ——博尔赫斯

中国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文艺理论的介绍各新杂志上常常看见,其中大多以关于文学为主,别的偶然一现而已。青年们往往将杂志文评当作饭菜,他们从这里学得知识,然后用这些知识去欣赏、批评。这种积累起来的知识看似全面,实则片面。
学习理论,首先要学会区分。把对象/概念、具体/抽象、殊相/共相、主词/谓词区别开来,搞清楚在这一系列二分法中,我们所说的“文学”实际上属于后者(概念——抽象——共相——谓词)而非前者(对象——具体——殊相——主词),对于我们回答“文学是什么”这一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那种属性、关系、价值,把作为谓词的“文学”概念,从林林总总、千变万化的具体对象中区分出来,加以认识。(谓词就是在语句中述说肯定或否定主词的词项)。
在定义“文学”之前,我们要了解一下“文学”的概念史,即古典与现代。“文学”是一个现代的概念,但“文学”一词却有更悠久的历史。亚里士多德在《诗学》第一章就指出,没有一个能把诗和散文,乃至苏格拉底对话这样的东西都包括在内的共同的名称:“有一种艺术仅以语言模仿,所用的是无音乐伴奏的话语或格律文,此种艺术至今没有名称”。而亚里士多德本人使用的是外延更大的“诗艺”,意思是“制作技艺”。所以,古典的“文学”概念从来没有把“文学”建构为一个独立的知识对象,即以非独立性为限。
根据上一段描述,我们所要定义的“文学”概念的方向应当从现代入手,这里提到了“概念”一词,所以要具体明确概念。概念有其内涵和外延。“文学”的内涵就是这个概念所意味的东西,我们在描述对象时实际所指的那些属性、关系或价值,并使这一概念可以正确地运用于某个或某些对象;而“文学”概念的外延便是这些对象的范围或整体。
提起“文学”,不论怎样,始终绕不开一个核心,那就是“人”。“文学”因人的存在而存在,从人身上有两种共存的特质——物质与意识。如果将一个人杀死并烧成灰,这些灰无法告诉我们什么是“文学”。植物人也无法理解并告诉我们何为“文学”,因为他无法综合感知世界,从中提取信息,因此,“文学”的特性是“使我们看到”“使我们觉察到”“使我们感觉到”某种暗指现实的东西。那么,现实中,什么东西是以“看到”和“觉察到”或“感觉到”的形式存在呢?可以明确的是,这种东西是孤立的、绝缘的。不妨大胆设计实验,让全人类看一颗古松,然后统计分类出他们脑海中看到古松时一瞬间大脑中产生的东西,也就是他们通过感知产生的意识。我们会统计出三种结果或说三种态度:实用,科学,美感。
实用的态度起于实用的知觉,实用的知觉起于经验,所谓“知觉”,就是感官接触物质时明白其意义,该意义只是为明了其实用。
科学的态度纯粹是客观的、理论的,它最重要的是抽象的思考,从混乱的世界中寻出事物的关系和条理。
美感的态度以美为最高目的,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直觉所见到的孤立绝缘的意象叫做“形象”,脱净了意志和抽象思考的心理活动叫做“直觉”。
比较实用、科学、美感,与“看到”和“觉察到”或“感觉到”的形式最为相近的就是美感。注意力的集中,意象的孤立绝缘,便是美感的态度的最大特点。所以美感就与“文学”有了关联,美感又离不开人,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美感呢?答案是:不是。因为大部分人看到的都是实用和科学,那么可以感知美感的人是怎样的呢?首先是解决了温饱问题的,无实用欲望和占有欲望的人,其次是有感知能力的人。这些人都有美感,而每个人的美感因人而异且存于不同个体之中,我们说美感是“看到”“觉察到”“感觉到”的形式,所以一个个体应该能感知到另一个个体所感知到的美感,那么个体如何感知另一个体所存的在意识范畴中的美感呢?唯一的方法是交流。如何交流呢?使用表达及其媒介,例如语言(不是表达工具,而是表达本身)和文字。通过媒介传达的美感是怎样的呢?答案是:偏差且带有曲解的。
综合上述推论,得出关于“文学”的定义是:文学是人依靠直觉并通过表达传达出的有偏差且带有曲解的一种美感。
文字|希文的诗
图片|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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