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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阅读量:3613686 2019-10-20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0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0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0860生物与医药)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4、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6、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六级≥426分,如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可提交其他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材料,由学院审核小组确定是否达到英语要求。
7、报考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如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8、《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招生类别和人数
      学院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0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生(硕博连读)计划招生人数,我院招收免试博士生的人数和“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参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网站浏览了解。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12月13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1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1)报考定向就业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5号楼103  钟老师收  邮编519082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注:
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学院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专家组面试考察和导师组面试考察两部分。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于2020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1、专家组面试考察:总分300分,通过学科专家组面试产生。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PPT陈述时间20分钟。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面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基础和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按照“英语”、“基础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项科目分别给分,每项成绩的总分为100分。三项成绩的总和为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
2、导师组面试考察:总分300分。由申请人所报读的导师组织面试,导师组成员不少于3人。导师组对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采用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导师组综合考察申请人后,给出面试成绩。学院根据导师组给出的面试成绩,对通过导师组面试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折算为标准分。
七、录取
1、总成绩为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和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的总和。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八、调剂
1、我院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
2、如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但未获录取考生的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1、学费缴纳、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等按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本说明由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钟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邮政编码:519082
电话:0756-3668934
邮箱:zhjchun2@mail.sysu.edu.cn
编辑 | 廖伊铭
初审 | 钟建春
审核 | 马佳全
审核发布 | 朱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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