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由沿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某先、田某鹏、田某绿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的恶势力团伙,在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该院检察长李德慧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该院检察长亲自带领办案组办理的第二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府相关人员和村干部、政法单位业务骨干等80余人到庭旁听观摩。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田某先为首的7名被告人,以家族势力为后盾,长期纠集在一起,逞强耍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该县团结街道复兴村及周边,先后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和多起违法行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当地群众忌惮的家族恶势力。
随后,公诉人围绕指控的事实详细出示了全案证据,证明7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剖析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社会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引以为戒。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及相关情节充分发表意见,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该起恶势力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充分彰显了该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有力证明了该院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
鉴于案情较为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敖小云)
来源:走进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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