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波湾小区全体业主:
在筹备组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业主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根据2014年8月23日实施的《蓝波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本次业主大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本次业主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选举产生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形式: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三、会议时间:
表决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20日17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8:00-21:0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6:30-21:00)
开票时间:2019年11月21日上午8时45分
四、会议地点:
投票表决地点:进行流动派票及回收选票,设立3个流动投票箱,不设固定投票点。
开箱唱票地点:蓝波湾大评培训中心门口空地
五、票权数确认:
根据华策置地有限公司和新粤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清册等相关资料,明确投票权数:人数权数:2376人(含商铺);面积权数:29.374712万平方米(含商铺和产权车位)。
六、表决规则及选举办法:
1.本次业主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户享有一票投票权。若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票投票权计算。若同一物业有多位业主,应当推选其中一人行使表决权。若业主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代行表决。与业主一同居住的近亲属(须成年人)对该业主享有的表决权都享有完全的、完整的代理权。
业主、业主监护人及近亲属因故不能出席业主大会的,请业主提前填写好《业主大会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行表决权。被委托人出示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供工作人员查验核对无误后方可行使表决权。
2.本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将安排工作人员按照业主留下的地址发送及回收表决票,由其本人或与其一同居住的成年人签收后视为送达成功。工作人员对业主投票填写的格式要求作出说明,对业主表决意向不做指引,上门发送及回收表决票的工作人员,均佩戴蓝波湾小区第四届业委会选举业主大会工作证。对选举事项有任何疑问,业主可及时向筹备组反映。
3.本次业委候选人共11人,已由参选人推举产生。本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最高的前9位当选委员,得票数相同的由筹备组以协商方式决定。未当选但得票数达到双过半的候选人,按照得票数的顺序当选为候补委员。业委候选人的介绍资料,将于多渠道进行公示,包括宣传栏,各楼大堂,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请业主提前了解。
4.对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表达意见的业主,一律视为赞成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依规定的方式行使了表决权的业主中多数业主的意见。
5.本通知在本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公布于小区各显著区域直至业主大会结束。请各业主及时、充分地了解表决内容,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安排时间参加业主大会,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意愿。
6.本次业主大会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取。
若对本通知有疑问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筹备组反映。
筹备组业主代表:葛晓新 电话:18022130618
筹备组村(居)委会代表:陈志辉 电话:88633544
特此通知。
蓝波湾小区第四届业委会选举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