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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控制工程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阅读量:3652040 2019-10-21


自动控制工程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自动控制工程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正确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优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绩优良,带领同学勇于创新创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学习成绩应达到班级排名前30%,且不得有补考经历,不得有课程重修;
3.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热心服务同学、尊敬师长,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或公关能力或文字写作能力;
6.有组织管理能力或创新精神,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7.具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主义观念较强,敢于同一切违背社会道德和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二、选举办法
1.本次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2.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设选举监票小组,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监票小组由各级学生组成,其成员由班级提名,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提交全体代表通过,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小组成员。
三、正式选举
1.候选人数:自动控制工程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由19人组成,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为23人。
2.候选人产生办法:根据我院学生规模,依据《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19人,委员候选人按照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比例,确定为23人,候选人建议名单首先由各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之后上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之前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选举前,应由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代表人数,实际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实际到会的代表应超过应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选举。
4.“自动控制工程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制,并加盖学院分团委公章,没有公章或选举名头、公章不符的选票无效。
5.选票由监票小组统一发放,投票方式、次序由监票小组另做说明。选票由代表亲自投入票箱,不得委托他人代投。
6.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笔画顺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将另选人姓名写在空格内;表示弃权的划“△”,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否则该票作废。
7.表示赞成的人数与另选他人人数总和不得超过19,否则该票作废。
8.选票一人不清则该人作废,全票不清则全票作废。
9.正式选举后,由监票小组成员负责将选票收回当场清点,确认符合要求后,密封送交选举总监票人,由监票小组统一汇总、计票,计票结果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10.收回选票多于所发选票,选举无效。
11.候选人获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12.大会公布计票结果时,由大会主席团将委员当选情况向大会公布。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另选他人按得票数为序;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13.选举的选票保留一周,如代表对选举计票有疑议,可在一周内查询。
14.选举办法交全体代表讨论通过后执行。在选举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决定。
 
 
自动控制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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