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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基地儿童文学研究中心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阅读量:3669116 2019-10-2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基地儿童文学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度课题申报公告,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方向
1. 中外儿童文学史研究
2. 儿童文学的跨学科研究
3. 儿童文学史料研究
4. 中外儿童文学理论批评话语研究
课题性质及资助额度
本次课题申报根据评选结果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基地自设预研课题两类,基地自设预研课题明年可以再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
资助额度如下:重点规划课题研究经费8万元(其中含专家评审通过的专著出版经费4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不给出版经费);自设预研课题研究经费1万元。
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省部级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课题。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
课题评审
本次评审由基地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报省社科联;基地在未获立项的课题中择优选取若干项确立为基地自设预研课题。
课题管理
凡招标立项的课题,均与基地签订《课题实施合同》,运行管理、经费支持及结题成果要求参看《儿童文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条例》,其中省社科规划课题还需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结题要求
1. 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基地(儿童文学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 立项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同时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1篇以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权威论文1篇及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自设课题如果不能继续申报立项为省课题的,可以以1篇以上C刊论文结题。发表在SCI、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2016年(修订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的外文期刊的论文,需所在单位提供审核意见,同时提供论文的中文译稿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收录证明等材料。
3. 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动认定为结题:
(1)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4.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成果,报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基地及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
①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3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③符合自动认定结题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5.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 本次申报选题方向,作为浙江省规划重点课题的,一般只接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兼系列论文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
2.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1式6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12份)及电子文档上交。申报表和活页一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稿寄至儿童文学研究中心,并将申报书、活页的电子档发送至et@zjnu.cn邮箱。(相关表格请登录cci. zjnu. edu. cn下载)
3. 联系人:黄欣 
    邮   箱:et @zjnu.cn
    电   话:0579-82282956  
4.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儿童文学研究中心(321004)
儿童文学研究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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