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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品德、分类评价,技能人才评价的内容和方式有这些新变化!

阅读量:3718100 2019-10-23


      不久前,人社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对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完善评价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作了安排。
      这一期,一起来看看技能人才评价内容和方式要如何完善——
1
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坚持把品德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
全面考察技能人才的
工匠精神
职业道德
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强化社会责任。
坚持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
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
强化生产服务成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
2
实行分类评价
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
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
在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框架基础上
对技术技能型人才评价
      要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对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
      要围绕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
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
      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发展,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要求。
3
创新评价方式
      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综合运用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操作考核
业绩评审
竞赛选拔
企校合作等多种鉴定考评方式
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倾向,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坚持就业导向,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委托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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