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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这类人才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出炉啦!

阅读量:3718116 2019-10-23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社会科学院联合印发通知,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该“标准条件”适用于哪些人?基本条件又包括哪些呢?一起往下看吧~适用范围
“标准条件”适用于山东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分类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分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科研导向,专心致力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爱岗敬业,学风端正。
2.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标准条件”还对
评审等级及标准
进行了明确
接下来
我们以“研究实习员”为例
给大家讲讲
研究实习员
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见习1年期满;获得硕士学位,见习3个月期满;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并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
素质能力
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掌握科研工作的方法,具有协助中、高级研究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能力。
工作成绩
在高、中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至少整理或完成2篇研究报告、专业学术资料或论文。
此外,“标准条件”还对
学术论文、核心期刊范围、课题、奖励等
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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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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