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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东华大学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试行财政电子票据

阅读量:3748129 2019-10-24


关于东华大学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
等收费项目试行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及《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文件要求,我校正式开始试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所有在校学生(暂不含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2019年8月30日0点后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代收一卡通充值费(仅限新生)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如需报销,可将电子票据打印在A4纸上作为报销凭证。票据的获取方式如下:
一、申请电子票据
1、登录东华大学网上收费平台(epay.dhu.edu.cn),点击“付款记录查询”。
2、找到需要开具电子票据的付款记录,点击“已支付”。 
3、请按照提示准确登记个人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完成信息登记后,财政部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生成的电子票据信息发送给学生。       
二、查看电子票据
1、通过邮箱接收并查看电子票据
       通过电子邮箱czpj@mof.gov.cn将电子票据发送至每位学生,学生只需登录在申请电子票据时预留的个人邮箱即可查看、下载。受网络因素影响,存在部分学生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票据信息的可能,届时可通过网上收费平台查看电子票据。
 2、通过网上收费平台查看电子票据
       待电子票据生成后,学生再次登录网上收费平台,同样点击“付款记录查询”→找到相应“已支付”记录→点击“电子票据”中对应票据号码,可查看或保存PNG格式的电子票据图片。
三、查验电子票据
登录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pjcy.mof.gov.cn),可查看票据查验明细。
联系我们:021-67792147、67792903林老师、沈老师
附件:《关于申请、查看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的操作指南》
信息来源 | 东华大学财务处
美编 | 材料学院新媒体中心  常稚若
责编 | 材料学院新媒体中心  王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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