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发改委电价机制点评:靴子落地,关注节奏

发改委电价机制点评:靴子落地,关注节奏

阅读量:3769334 2019-10-25


王威,于鸿光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光大公用环保团队”
特别声明
本订阅号中所涉及证券研究信息由光大证券公用环保研究团队编写,仅面向光大证券专业投资者客户,用作新媒体形势下研究信息和研究观点的沟通交流。非光大证券专业投资者客户,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光大证券研究所不会因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光大证券的客户。
电力行业热点专题系列研报链接:
5G春风来,用电知多少?
国常会电价机制点评:向计划电告别
发改委电价机制点评:靴子落地,关注节奏
——电力行业热点专题系列(三)
本 ? 文 ? 要 ? 点
◆事件:2019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下文简称“本次政策”),明确了多项电价重点改革措施。
◆顺应改革形势,贯彻国常会精神
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已初见成效。当前,输配电价改革已经实现全覆盖,“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定价机制基本建立。随着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张,电价形成机制亦发生实质性变革。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简称“国常会”)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我们认为本次政策是国常会精神的传承延伸。(详见我们2019年9月的报告《国常会电价机制点评:向计划电告别——电力行业热点专题系列(二)》)
◆告别煤电联动,确立过渡阶段电价机制
与国常会定调一致,本次政策提出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现行煤电联动机制不再执行。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为-10%~+15%。国家发改委可根据市场发展适时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进行调整。我们判断现阶段的电价机制改为区间调节,是“计划电”转向“市场电”的过渡过程。此外,本次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上述电价机制的执行范围。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燃煤原“计划电”部分,通过场外双边协商或场内集中竞价(含挂牌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以年度合同等中长期合同为主确定;而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及煤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考虑到仍执行基准价的部分,我们预计煤电机组原“计划电”部分的电价实际降幅可能低于市场预期。
◆明确时间节点,避免一刀切
本次政策明确,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组织开展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暂不浮动,按基准价(即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本次新机制的电价实施综合考虑了各地电力市场化和煤电盈利情况,避免上网电价“一刀切”,新价格机制下各地的煤电上网电价仍待跟踪、观察。
◆明确时间节点,避免一刀切清洁能源电价形成机制保持稳定
本次政策提出,清洁能源(风电、光伏、核电、气电等)及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形成机制中,参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改为参考基准价。我们判断此部分基准价暂不发生浮动,预计清洁能源机组及外送水电机组原“计划电”部分的电价短期内变化的可能性较低。
◆风险分析
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度低于预期,上网电价超预期下行,煤价大幅上涨,用电需求低于预期等。
团队介绍
团队特色
行业研究经验丰富,研究独立、深入、细腻、连续性强,具有较强前瞻性。团队成员各梯队配置完善,核心成员相关行业研究经验、产业从业经验丰富,对产业发展趋势、政策走向、二级市场相关投资规律特点等卖方核心竞争力的构建较为到位,产业链深度研究独具特色,构建了完善且实用的细分行业研究框架和数据体系。
团队成员
王威  光大证券公用事业与环保首席分析师 18621565873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2006-2007年就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7年加入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2016年加入光大证券研究所,长期从事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研究。
2016年新财富“电力、煤气及水等公用事业”第三名;2015年新财富“电力、煤气及水等公用事业”第二名,“环保”第五名;2014年新财富“环保等公用事业”行业第二名;2013年新财富“电力、煤气及水等公用事业”行业第四名。
殷中枢 环保 15618060840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南开大学化学、化工双学士。2016年加入光大证券研究所,从事环保及公用事业行业研究,与多数环保上市公司及行业专家保持密切联系;2017年金牛奖环保行业团队第三名,2016年新财富公用事业团队第五名。2014年就职于中化集团,掌握生活污水、垃圾发电PPP项目运作,熟悉工业水项目建设、运营。曾在GREEN CHEM、J POWER SOURCES、ELECTROCHIM ACTA等国际期刊发表环保及新能源领域论文。
于鸿光 公用事业 18601641106
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学士、博士。2017年加入光大证券研究所,从事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研究。多年环保水务研究及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苏伊士上海研发中心,参与国际合作研发项目。
郝骞 环保 18512101661
斯坦福大学环境工程与科学专业硕士,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密西根大学土木工程双学士。2018年加入光大证券研究所,从事公用事业及环保行业研究。2014年旧金山市政府生活用水处理厂研发部门1年工作经验,2015-2017年上海城投公路集团3年工作经验,曾获“上海市优秀建设者”称号。
免责声明
本订阅号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公用环保研究团队依法设立、独立运营的官方唯一订阅号。其他任何以光大证券研究所公用环保研究团队名义注册的、或含有“光大证券研究”、与光大证券研究所品牌名称等相关信息的订阅号均不是光大证券研究所公用环保研究团队的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所刊载的信息均基于光大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仅供在新媒体形势下研究信息、研究观点的及时沟通交流,其中的资料、意见、预测等,均反映相关研究报告初次发布当日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的义务。如需了解详细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光大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
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投资者不应将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本公司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版权仅归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者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光大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光大证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敏锐的视角解读行业动态
全新的速度把握投资机会
光大公用环保团队与您一路同行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