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协作 合力执行
——双阳法院与长春市拘留所执行共建单位发挥实效
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为强化协作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双阳法院积极探索共同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新方法,与长春市拘留所达成破解执行难共建单位,通过拘留所对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进行帮扶管教,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促使案件顺利执结。近日,双方联动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该案是吉林某村镇银行与赵某、卜某某之间的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于9月2日申请执行,双阳法院于9月4日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赵某、卜某某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而且赵某以在外打工不在双阳居住为由拒不签收法律文书。办案人多次给他打电话,拘传他到法院来,赵某总是有诸多借口,没有时间来法院,躲避执行,不想偿还此债务。
办案人多方查找,并多次到被执行人赵某家里去走访,最终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于10月22日找到了赵某,但赵某并不配合法院人员工作,拒不履行其还款义务。办案人依法将被执行人赵某拘传到法院,到了法院无论办案人如何做工作,赵某就是说他是给人担保的,自己不想还这笔欠款,现在没有钱还不上款,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还。最终,在赵某拒不配合还款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于当天对赵某采取了拘留。
被执行人赵某在拘留期间,拘留所管教干警实时掌握赵某的思想动态,关注赵某的日常表现、认错悔过、履行意愿等行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思想疏导,动员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办案人刘岩前去赵某家里,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赵某于10月23日主动跟拘留所管教干警请示给家属打电话联系还款事项,在赵某跟家属的沟通协调下,赵某家属于10月24日前往双阳法院执行局找到办案法官刘岩履行还款义务,将欠款本金及利息37349.00元交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案件执结。申请执行人为表示对双阳法院及执行法官高效执行,切实维护金融机构权益的感谢,特赠送锦旗一面。
自双阳法院与长春市拘留所探索建立执行共建单位工作协作机制以来,双方相互沟通、协同配合,实现了执行与拘留的“无缝对接”。长春市拘留所对双阳法院移交的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开设绿色通道,有效提升了收拘效率,同时拘留所充分发挥帮教优势,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促成案件快速执结。今年以来,双阳法院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2人,其中有10余人是在双方的说服教育下,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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