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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3782729 2019-10-25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有效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10月25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防止传染病、火灾、交通、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学校要主动应对各种极端天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天气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群等便捷方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及时提醒师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大雪、冰冻、寒潮、大风、重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妥善处置,正确响应,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对暖气漏水、设备损坏和地下管线老化情况,全面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供暖单位,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健全供暖岗位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通风是否良好、电源是否老化、是否做到水电分离等;有校外寄宿学生的学校,要与家长及时沟通,做好煤气中毒宣传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教学楼、宿舍、各值班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各地各学校要全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及家长,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各项工作,严防出现因极端天气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出行;严格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立即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危化品监管,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生物燃料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间到岗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人员及带班领导要保持信息24小时畅通;落实突发事件首遇责任制,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在事发两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书面材料,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续报,严禁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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