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始于2018年1月23日。
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期三年(2018年至2020年)。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年工作重点指:2018年,严势态,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培育工作是指: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统筹结合,率先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
5、昌吉州被定为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唯一重点培育地区。
6、“三个清零”指:线索清零、案件清零、涉黑涉恶案件零发生。
7、“一案三查”指: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8、“两个一律”指: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养奸。
9、扫黑除恶的“黑”与“恶”指:“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10、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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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市委扫黑办
【编辑】:崔永彬
【审核】:高军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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