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微信:2076117981 . 报料你身边的事打掉未成年盗窃摩托车团伙
近期,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盗窃等侵财犯罪,陆丰市公安机关不断发力,严厉打击。日前,再打掉一个流窜作案的未成年盗窃摩托车团伙,抓获嫌疑人2名。
近日,陆丰市碣石镇等地接连发生多起摩托车被盗案件。接报后,刑侦大队九中队经串并梳理、缜密侦查,于10月22日对作案嫌疑人进行收网,在碣石镇玉龙苑附近抓获嫌疑人黄某龙(男,14岁)、卢某财(男,14岁),两人均为惠来葵潭镇人。
经审讯,上述两名嫌疑人对其近两个月来,伙同他人分分合合从惠来县葵潭镇驾车先后到陆丰市碣石镇、南塘镇、东海镇等地盗窃摩托车多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两名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目前,两人均已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其他相关犯罪嫌疑人正在进一步组织抓捕中。
普法时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关于盗窃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via:平安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