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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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面向社会招聘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6名编制外教师: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http://ts.zhaopin.com)、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晓院附中)校园网(http://www.njxyfz.com)上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岗位及条件:
1、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音乐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
A、语文教师:语文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
B、数学教师:数学相关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C、英语教师:英语相关专业(英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D、音乐教师:音乐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一份(写明有效联系方式)、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以邮戳为准)
4、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92号 校办
联系电话:025-85542779
联系人:邓老师
邮编:210015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语文教师岗位、数学教师岗位、英语教师岗位、音乐教师岗位采用试讲/说课(50%)+结构化面试(50%)的方式。
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不指定面试教材。总成绩为100分,试讲/说课及结构化面试成绩都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合格线都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2019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92号)。
6、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南京永辉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永辉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5542779;联系人:邓老师。
监督电话:025-85542001;联系人:刘老师。
南京永辉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