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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大博士卖外挂被起诉:三年多非法牟利300多万!

阅读量:3825940 2019-10-26



兄弟,我这里有本外挂秘籍,
看与你有缘就10块钱卖给你
等等,这本不合适?还有......

博士写“外挂”非法牟利300多万
近日,扬州警方破获一起“中科大博士伙同他人在网上销售外挂软件非法牟利超过300万”的案件。据警方长期侦查发现案件涉及4名嫌疑人,其中申某还是一名中科大的博士,写代码是他的兴趣爱好。

近日,一位中科大博士伙同他人在网上销售外挂软件。

据网游公司称:这款“冰焰”外挂早在2016年就已经给公司带来过巨大损失。据了解,这款“外挂”具有自动打怪,自动刷副本,自动pk、等功能。严重影响了游戏平衡,给游戏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进一步侦查发现两名嫌疑人魏某和段某分工明确在自己的网站上销售软件。
据了解,这款“冰焰”外挂软件每月使用费5元到30元不等,有18万活跃用户,经营三年多来非法牟利高达300多万。


今年7月,民警在河南和四川,分别将两名主要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过民警的审讯,魏某交代了另两名人员申某和傅某,其中一名嫌疑人申某还是一名博士。

傅某主要是负责这款外挂中的答题模块,申某主要负责游戏外挂的代码编写以及外挂与游戏端口进行对接。
在审讯中,警方发现,申某是中科大的一名博士,目前在一家能源公司工作。申某交代写代码是他的兴趣爱好。


该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已被移送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网友评论
网友表示:可惜了,这么好的头脑却跑去做外挂。




更有网友调侃道:我看成了“挂外卖”,怪不得我减不下肥。




小苏提醒
大家对于网络不法分子破坏玩家利益的行为,要做到“不参与,零容忍”。看到外挂信息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会及时介入调查。
小苏也呼吁网游开发者及运营商应构筑强大的“反外挂”系统,适时对外挂玩家进行封号等相应处罚,以全面加强游戏的安全性;广大玩家也要自觉的抵制外挂,建立健康的游戏环境,切不可为了牟利,游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来源:荔枝新闻
江苏网警综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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