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娱乐法治青年论坛组委会主办的第六期“青年娱乐法沙龙”,于2019年10月25日晚在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议厅成功举行,并同步连线部分远程分会场端口共享主题沙龙活动。
本次沙龙活动由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理事、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米新磊律师主讲,沙龙主题为《影视音乐版权法律事务面面观》。
米新磊律师具有文化娱乐和资本市场复合法律业务背景,熟悉影视、音乐、游戏、广告、电商、网络新媒体等文化娱乐传媒行业,在知识产权、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经验丰富。米律师从一首音乐作品包括的权利范围入手,清晰梳理了影视作品所使用音乐的权利来源和权利界限,并提炼出日常典型的法律问题予以总结,让参会者自觉对相关热点事件和法律问题展开深入思考。
为便于理解影视音乐作品在各使用情景下对应的权利边界,主讲人提出了“三阶段”和“四权利”的简洁分类,介绍了一首音乐作品分别在创作、录制、传播各阶段所对应的发表权、署名权、改编权、表演权,通过对不同权利特征的分析和对比,让参会者对影视音乐作品的权利体系有更深入的了解。随后,主讲人指出影视公司使用音乐作品的三种合法来源,详细介绍了影视剧OST产业的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并结合自身参与和研究的案例,生动形象地剖析了各种典型法律问题,尤其在音乐作品合理使用和改编方面提供了十分务实的经验分享。
针对沙龙主题,现场参加本次沙龙的近30位音乐制作人、律师、法务、公证员及法学院师生争相分享自己的看法,并就实务中的难点问题与主讲人充分沟通,讨论气氛相当热烈。
11月8日第七期“青年娱乐法沙龙”,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