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网络世界良莠不齐
永宁一小伙年纪轻轻
本想发点“偏财”
没想到却把自己一步步送进了监狱!
张南(化名)今年20岁,初中文化,一直没有正经职业。
一个偶然机会,他看到QQ群里有人发一些淫秽色情图片,他居然从中看到了“商机”……
(网络图)
南将别人发布的这些淫秽色情图片保存下来,又从网上下载了一些,从今年2月至5月,用他注册的2个QQ号,分别加入了5个拼车群、兼职群。
张南在这些群内(群成员共计2685人)发布淫秽色情照片的信息及相关图片,并以每条信息20-68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售卖,共获利1000余元。
经鉴定,张南传播的图片均为淫秽色情图片。
近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了张南网上传播淫秽色情图片赚钱一案,法院最终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网络图)
相关链接
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利用微信、QQ等通讯软件
向他人传播淫秽图片、视频
都属于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刑事犯罪
大家上网过程中
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正确、健康的使用网络
对于淫秽色情信息不点击、不传播
转自: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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