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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信息 | 秋季校园招聘会&近期招聘信息速览

阅读量:3682633 2019-10-22



山东临沂商城实验学校
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学校介绍
山东临沂商城实验学校于2007年8月4日正式揭牌成立,是山东省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十五年一贯制现代化民办公助学校。现有124个教学班、在校师生近7000名。全国名校长、山东省首届十大创新校长、首届齐鲁名校长、山东省特级教师、中学正高级教师王清群同志担任校长。
学校自2013年开设高中部以来,连续四届高考本科录取率100%,985院校录取率达55%,211院校录取率75%,重点院校录取率95%以上,创造了临沂市乃至山东省高考重点院校、211和985院校录取率的惊人记录,成为临沂市莘莘学子就读高中的首选学校之一。
学校为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继续创造新的辉煌,决定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
招聘内容
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10名。
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 3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身心健康。
(二)招聘范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三)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需到临沂商城实验学校赴各大院校的招聘宣讲会现场报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接受初审。
(二)初审通过者,到临沂商城实验学校参加面试、试讲、考试。学校承担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
福利待遇
(一)面试、试讲、考试通过者,学校即时提供实习岗位。实习期间,月工资5000元。
(二)学校为被正式录用人员办理临沂市事业编制。
(三)除领取财政拨发的全额工资外,另外享受学校每年5—15万元的绩效工资及一次性30万元的住房补贴。
(四)学校免费提供食宿。
(五)提供教师多层次专业成长培训。
报名相关信息
时间
2019年10月23日14:30-17:30
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203和205
联系人
任老师:17853900716
李老师:17853900765
王老师:17853900732

南京师范大学2020届毕业生
秋季大型校园招聘会
现定于10月23日(周三 )下午2:00在仙林校区体育中心举办南京师范大学2020届毕业生秋季大型校园招聘会。请各位同学持一卡通入场。具体300多家单位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南京师范大学2020届毕业生秋季大型校园招聘会展位号》。

常州教育局招聘
10月26日、27日(本周六周日)常州市教育局招聘,共计招聘300多名老师,前期报名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信息点击阅读全文查看《2020年常州市教育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吸引学业优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市将于10月赴高校招聘31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3.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4.“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2)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学科评估结果在“A-”及以上的学校(见附件3)毕业,且符合“附件3”中报考规定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其他教师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3.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4.“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10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研究生,须于2019年10月27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五)除“附件2”所列高校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附件3”所列高校中以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美术学学科专业报考对应岗位的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二等奖学金2次;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
(jyj.changzhou.gov.cn)
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选择多个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具体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常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6日,8:30—17:00
2019年10月27日,8:30—11:00
 常州市各辖市、区所属学校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6日,8:30—17:00
2019年10月27日,8:30—15:00
 报名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学正楼(具体详见附件5)。
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2020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到报名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无奖学金要求的人员不需要提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无奖学金要求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报名时须为登记失业状态,无证或证书空白无登记失业状态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无奖学金要求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报名时须为登记失业状态,无证或证书空白无登记失业状态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办法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招聘单位考试工作小组填写考试结果并签名,当场反馈成绩。
 3.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笔试分数不计入最终成绩。
 4.面试采用面谈、教学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
新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5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0519-85689166
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 | 商城招聘 (ID:lyscedu)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编辑 | 郜蓉宇 吴琳
责编 | 刘心怡
审核 | 赵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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