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评论】个人金融信息还需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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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近日央行向部分银行下发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对外发布。《办法》重点涉及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将对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之间征信业务活动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违规采集、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
中国当前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不足,缺乏专门性立法,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追究机制也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等行为进行规范,难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因此,从法律层面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是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个人权益和金融稳定的重要课题。从源头出发,出台统一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办法,强化金融信息监管使用,理应成为金融行业治理整顿的重要一环。鉴于个人金融信息相对其他个人信息的特殊性,需要配套推出专门针对金融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在适当时机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确保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措施和规章得到贯彻落实。另外,提高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有效监管,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明确对金融机构进行个人金融信息的监管标准。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对商业银行机构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提示。
金融领域个人信息具有特殊性,与其他个人信息相比,其与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等高度相关,一旦泄露对受害者的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很大威胁。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严防个人金融信息的泄露、篡改和滥用,才能平衡好金融服务便捷和安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