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转学?
转学是指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具体要求
一、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二、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
第二步,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
第三步,转出学校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三、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
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或其他区(市)县,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或监护人工作变更证明)、接收学校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办理转出手续。
四、转学需要的材料详细清单:
(一)小学学生转学。
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
(二)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三)高中学生转学。
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体格检查表、会考成绩。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四)怎样办理借读手续。
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应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老家无监护人的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就业证(务工证)、学生的原籍户口本、学生成绩册。
家长须持以上证明到所住管片学校申请入学。对确实有接收学生困难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可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学校具体信息为准!
武侯区

锦江区

青羊区

2019年转学要求:

金牛区

成华区

高新区

咨询电话&地址
南区大厅:028- 82829115;空港新城大厅:028- 27250719。
南区大厅: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三楼政务服务中心64号窗口,空港新城大厅: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成都天府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基社局窗口。
申请条件
高新区户籍需回原籍就读的转学生
申请材料
1、原学校学籍证明;(纸质材料)
2、本区户口薄
3、房产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初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符合条件、相关材料达到要求的,予以安排就读。
注意
申请材料均提交1份,原学校学籍证明提交原件,证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表格:申请人可到高新区管委会三楼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天府空港新城行政审批中心领取表格。
法定时限: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龙泉驿区

郫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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